(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2日電)號稱行善團的黃姓創團團長,涉嫌性侵2女共81次,雲林地方法院以一罪一罰判刑346年,應執行30年,全案可上訴。

雲林地方法院今天指出,創立行善團、慈善功德會、宮廟的黃姓男子,辦理功德會,平日為民教導命理、風水,宣稱能神通治病,但是3年前被指控假借治病之名,對剛畢業女大生及國中女生2人,共性侵81次。

雲林地方法院日前以妨害性自主罪嫌,一罪一罰判決黃男共346年徒刑,應執行30年,全案可上訴;事件爆發後引起地方譁然,因為該團體曾多次參與地方公益活動。

法官在判決書指出,被性侵的2名女子,都指出黃姓男子在性侵前塗抹藥膏,並指認其腹部有疤,2人經醫院精神鑑定,確認遭性侵造成心理受創,黃男涉及強制性交罪,應執行30年徒刑。1051212

台中公司記帳靜電抽油煙機★更多相關新聞台中公司登記

林依晨前男友伸狼爪 性侵好友女兒
外勞控遭性侵 雇主竟稱太醜不可能
獸父性侵長女達八年 旁邊睡么女照樣性侵

遭猥褻男子性騷擾 70歲嬤提告抽油煙機推薦
淫新再現?誓詞寫「被性侵要不吭聲」E18FC99A6DC1CA20

arrow
arrow

    hyc029q4e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